蒙自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东部,国土面积2228平方公里,辖7镇4乡、86个村(居)委会、11个城市社区居委会、691个自然村、992个村民小组,共有汉、彝、苗、壮、回等19种民族,总人口39.08万人。其中,常住人口33.03万人,暂住人口6.0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9.31万人、农业人口26.45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58.5%、80%。辖区内有省级蒙自经济开发区和省级红河工业园区。蒙自地处云南低纬高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年平均气温18.6℃,无霜期337天,年降雨量815.8毫米,年均日照时数2234小时。
自然资源
蒙自地处珠江与红河分水岭两侧,海拔最高处2567.8米、最低处146米,北回归线横贯县境,气候属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类型,年均气温18.6℃,年均降雨815.8毫米,全年无霜期337天,年均日照2234小时。蒙自坝是云南省六大坝子之一、红河州乃至滇南最大坝子,坝区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4%,高于全省坝区面积比重18个百分点。全县可耕地110.45万亩,人均3.34亩。境内水资源总量12.15亿立方米,可开发利用量2.12亿立方米,城市日供水现状6万吨、中远期规划16万吨,坝区水利化程度达75%。优越的自然环境,非常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和现代特色农业深度开发。
蒙自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